陈继红:加快推进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在深圳落地
2023年02月23日 17时 粤港澳航运
目前,深圳海洋经济正以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为总目标,构建统筹海洋经济发展格局,不断提升海洋经济发展的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
今年,深圳市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及相关内容: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打造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引进高端航运机构等。
实际上,深圳目前存在着港口强而航运弱的情况。此前,记者从深圳海事局处了解到,其作为深化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改革的牵头单位,一直积极推动《深圳经济特区国际船舶条例》立法进程,现已实现深圳全域国际船舶登记主体外资股比不受限制、打通外籍船员在中国籍船舶任职高级船员制度堵点等。
但是,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改革涉及检验、登记、营运、财税、金融、航运服务、法律服务等多个领域的综合配套制度改革,推动相关进程并不容易。
围绕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对深圳的重要性、在深圳推进的难点等话题,记者对深圳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深圳国际海事研究院院长、国际海洋期刊Ocean & Coastal Management主编陈继红进行了专访。
在今年深圳两会期间,陈继红和民盟市委会副主委张晗联合执笔,形成关于《加快推进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在深圳落地》的提案,作为民盟集体提案提交深圳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
为更好深化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改革,结合深圳自身情况,该提案提出了四点建议,包括:构建“深港合作”制度框架、推行“出口+退税”监管模式、进行系统创新性配套政策改革和完善各类改革保障措施。

帮助深圳改变港强航弱格局
国际船舶登记制度,主要指在不改变原有传统的船舶登记制度基础上,面向本国船东设立的与方便其制度类似的另外一种船籍登记制度。这种登记可以在保证本国登记的基本条件基础上提供诸多优惠政策。
《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于2020年印发,赋予深圳实施综合改革试点新使命新任务,其中“深化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改革”为首批40项授权事项之一。
南方财经:为什么会特别关注这个话题?这对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有怎样的意义?
陈继红:虽然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本身是一个船的登记制度,但这项制度对中国来说有很大的意义。
根据相关数据,截至2021年底,我国拥有运输船舶12.6万艘,净载重量2.84亿吨。但是,目前60%左右的船舶载重吨移籍海外,造成“中资外籍”船舶现象,导致大量税收和收费的外流,也让我国的国际航运服务业出现“空心化”的局面,这与中国要建设海洋强国、航运强国的步伐并不匹配。
这项制度能促进船的要素聚集,能推进海洋强国和航运中心的建设,是一种基础性制度,我们应当要重点关注。
此外,深圳若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国际海事应该是全球化最明显、国际化程度最强的产业方向之一。那么,推进这项制度在深圳落地,将强化深圳在全球海洋资源配置和国际航运中心方面的竞争力。
从现实条件来看,深圳作为全球第四大集装箱港口,港口发展已有一定的规模,但是航运要素对深圳来说还有很多潜在的发展空间,而这项制度正是支持航运要素集聚和快速发展的根本性制度,还将改变深圳当前港强航弱的大格局。
因此,这项制度除了解决了制度完善的问题,还解决了海洋产业升级的问题。
南方财经:目前国内已有部分城市进行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创新,对于深圳来说,这项制度的完善还有哪些不足的地方?
陈继红:第一,深圳在政策上创新的力度仍不够。从目前征求意见的条例来看,系统性的突破并不多,很多只是在原有政策上稍作改良,而没有进行革新,尤其是监管国际理念、系统政策创新等方面还明显不足。
第二,根本性的税收难题还没解决。从海南和上海的经验来看,税收制度是长期困扰着中国船舶“回归”登记的首要问题。很多船舶为什么在选择海外去登记?主要的原因是中国目前的关税和增值税政策,即船舶和船舶设备的关税和增值税,使得海运企业难以承担,海运企业通过“方便旗”的方式完全回避了当前国内的相关税收问题。
第三,配套的政策仍要做系统的改革创新。在船舶检验、保险融资等方面,海南的一些配套政策都已做出一定成绩,深圳可以向海南学习。
建议税收政策落地
增强国际海事智库力量
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设计会受到多方面政策和法律机制的影响,包括公司工商登记法律、税务制度、政府服务以及法律专业服务等方面。
2022年4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国际船舶条例(征求意见稿)》在深圳市司法局官网公布。据深圳海事局介绍,该条例已列入深圳市人大、深圳市政府立法计划,目前完成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立法程序。
南方财经: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想要在深圳落地,会面临哪些推进的难题?
陈继红:这项制度要想在深圳落地,从顶层方案设计到实施层面都面临着很多难题。
首先,在推进相关税收政策落地方面,深圳仍在努力。还有顶层设计理念、框架、配套政策等,我觉得目前深圳准备得仍不够充分。
其次,深圳在国际海事智库方面力量相对薄弱。主要因为深圳在这方面起步较晚、支持不足,缺乏系统性的布局。深圳国际海事研究院也是在去年刚刚成立,目前还需要社会的大量关注以及政府的大力支持,从而为推进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等国际航运政策制度在深圳落地提供可持续的智库保障。
南方财经:提案中共提出了四个建议,您觉得哪点尤为值得关注?
陈继红:我觉得第四点是最值得关注的,也是最能为深圳国际海事制度创新提供根本性保障的。
建议四提出完善各类改革保障措施。具体来看,一是加强组织保障,考虑在深港合作的总体框架下,推动深圳特区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系统性地创新,发挥深港两地国际航运服务融合发展的优势,推进深港两地国际航运服务一体化。
二是做好立法保障。深圳特区关于国际船舶的立法,应该发挥深圳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优势,在国际船舶制度创新方面,要勇立改革潮头、勇当创新尖兵、勇于先行先试,充分利用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政策优势,创新制定“深圳特区国际船舶登记条例”等制度,务必完善国际船舶登记的配套政策。
三是重视智力保障。特区政府层面应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深圳国际海事研究院建设发展,加强深圳海洋大学等高校建设并设立国际航商学院;积极引进国际海事高端专家人才,为我市及粤港澳大湾区海事一体化、国际船舶登记和航运服务提供可持续的研究支持。
实际上,深圳目前的国际航运智库力量远远不够,我们要向香港、新加坡和上海等国际航运中心城市学习。与香港、新加坡、上海等国际航运中心城市相比,深圳特区本地化的航运高端智库明显没有得到充分重视,导致长期以来深圳在国际航运政策制度设计和创新发展方面远落后于上述城市。
当深圳有了组织保障、立法保障,再有了智库保障,制度按照框架体系实施推行,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和发展国际航运事业都将看到更远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