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坐浅”和“搁浅”的区别
2022年03月28日 11时 航运界网
2022年3月3日,某轮在欧洲的某个港口泊位上装货期间,突然发现船舶左倾的严重,经船员检查发现船舶触底了。经过核对,原来是靠泊前当地代理所提供的港口泊位水深比实际水深要大,致使船上货物还未装完,就已没有富余水深。而后,船员对船舶下面的地质情况进行勘察,万幸的是泥沙地质,船舱内也未发现有进水,外部船壳也未发现有破损。等待下个高潮时,船舶通过自浮成功脱险。那么问题来了,如果船舶下面不是泥沙而是岩石,船舶也因为此次触底发生了损坏,那保险公司该不该赔呢?
首先,我们来看看船舶保险关于这方面的解释,船舶搁浅和触礁是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搁浅系指被保险船舶由于保险承保范围内的某种风险所致,偏离航道搁置在浅滩上不能继续航行的一种风险,而由于潮水的涨落所引起航道、港口的水深不够,造成的船舶坐浅是不在此保险范围之内的。很明显,上述案例中的船舶触底应属于坐浅而非保险责任里面的搁浅。那“坐浅”和“搁浅”的区别又在哪里呢?
搁浅是指,船舶在航行或锚泊中遭受意外造成船舶底部与海底、河床或浅滩紧密接触,使之无法航行,处于静止或者摇摆状态 , 并造成船体损坏或停航十二小时以上。搁浅之前,船舶处于对地运动状态,如航行。搁浅的原因是,船舶遭受意外,如船员驾驶疏忽,大风,水底变迁等,事故发生的原因具有不可预见性。搁浅由于存在相对运动,对船壳的损坏较大。
坐浅是指,船舶在有潮汐的港口停泊时,低潮接触海底,而高潮又浮起,事先可预料,不属于意外事故,关键在于是人为。坐浅之前,船舶是处于停泊状态。坐浅的原因是潮汐的变化或装载不当,如超载,因此坐浅的原因具有可预见性。坐浅由于几乎不存在相对运动,对船壳的损坏相对较小。
坐浅事故发生后,船员应迅速查明船舶状况及船舶下面地质情况。如果能够利用潮水自行起浮,应在下个高潮来临时离开当前泊位迁移至水深较大的泊位。如果不能,应立即联系当地救援单位申请救助。上述案例中,事故是因为代理在船舶靠泊前报给的水深过大导致的,港口及泊位的指定通常都是租家指定,由此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及船舶损失,船东可直接向租家进行索赔。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就清楚了搁浅和坐浅与保险的关系。也就是说,通常的船舶保单承保船舶搁浅带来的损失,但是不承保坐浅造成的船舶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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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天鹏 诺亚天泽保险经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