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氢燃料动力船舶技术与检验暂行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1年07月15日 10时 中国海事

为保障氢燃料动力船舶在其生命周期内安全可靠的使用,我局组织制定了《氢燃料动力船舶技术与检验暂行规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whgfyjs@126.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海事局(10073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日。



起草说明


氢燃料燃值高、燃烧产物为水,是十分理想的清洁能源。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加快、“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氢燃料作为极具潜力的清洁能源,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在交通运输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空间。

2018年,国际海事组织出台《使用燃料电池电源装置的船舶安全临时指南》,为国际航行燃料电池动力船舶的发展奠定了安全应用基础。为推动和规范氢燃料在船舶上的应用,助力船舶行业“碳达峰”“碳中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制定了《氢燃料动力船舶技术与检验暂行规则(征求意见稿)》,在借鉴国内外经验、结合实船技术方案并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对船舶氢燃料电池系统的布置、系统设计、燃料储存、加注系统等方面进行规范,分为总则、船舶布置、燃料管系、燃料储存、燃料加注、电气设备、通风及惰化、消防、监测和安全系统等9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