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克森研究: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对中国海运贸易的潜在影响

2021年05月24日 09时 克拉克森研究CRSL

RCEP 综述
 
RCEP是澳大利亚,文莱,柬埔寨,中国,印度尼西亚,日本,老挝,马来西亚,缅甸,新西兰,菲律宾,新加坡,韩国,泰国和越南之间的自由贸易协议。它将代表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贸易区:成员国约占全球GDP和人口30%的份额。尽管该区域内许多国家之间已经制定了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不过新协议中的“原产地累积”规则预计将会对区域内贸易产生明显的促进作用,同时区域内90%左右的商品(许多商品的关税已经很低或为零)将在接下来的20年降税到零。此外,该协议也是日本与中国/韩国之间首次建立自贸区关系。

RCEP时间线

  • 2020年11月
经历8年多的谈判后,东盟十国以及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15个国家,正式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
  • 2021年2-3月
中国和泰国完成协定核准工作
  • 2021年4月
新加坡和日本完成协定核准工作
  • 2022年
据报道,其他各国计划在年内完成核准,在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RCEP


RCEP对海运贸易的潜在影响



RCEP将推动各国之间进出口贸易,对中国海运贸易的推动预计主要在出口。

整体来看,新的贸易协议将进一步降低商品关税,以及标准化的“原产地累积规则”将潜在支持中国海运贸易对亚洲国家的出口。2020年,RCEP国家占据中国海运出口总量36%的份额,出口商品主要是集装箱货物,小宗散货,成品油和化工品;这些商品同时也是未来出口潜在增长的领域。

相比之下,新的区域自由贸易协定对中国海运进口总量的影响有限,从RCEP国家进口至中国的贸易已经很成熟。中国对贸易中占据大部分份额的原材料商品已经实施零关税/或有限的关税;2020年RCEP国家占据中国海运进口总量48%的份额,进口商品主要是铁矿石,煤炭和小宗散货。某些石油化工品/工业制品进口可能会从协议中受益。


 
RCEP将推动各国之间进出口贸易,对中国海运贸易的推动预计主要在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