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A发布船员换班新要求:旅途中每组不得超5人!
2021年05月10日 10时 海事服务网
5月6日,新加坡海事和港口管理局(MPA)再次发布了港口海事通告(2021年第4号),更新了抵达新加坡港货船的船员换班要求。在新加坡上船和下船的要求如下:
-上船-
(a)一般而言,签约上船的船员必须在从出发地前往新加坡之前,在其始发国家/地区为他们提供21天的隔离证明(SHN)。船员应完全隔离在带专用洗手间的房间内,且在其居住地不得与他人(包括家庭成员)互动。
(b)来自特定低风险国家/地区的船员,要么不需要在离港前在其始发国家/地区进行隔离,或者在其始发国/地区进行7天以内的较短隔离SHN。请访问ICA网站,以了解没有实施或进行7天SHN的低风险国家/地区的最新列表。
(c)船员必须在其原籍国的政府认可或ISO 15189认可的测试机构进行的COVID-19检测且结果为阴性,且不得早于72小时出发去新加坡。
(d)船员必须在出发前往新加坡之前的24小时以内由其原籍国的医生证明其适合旅行。
(e)在整个船员换班的过程中,包括在前往新加坡的旅途中,船员的人数不得超过5人,且必须分在同一团体中,组之间不得有任何交互。
(f)船员只能在该船最终离开新加坡之日的前两天加入船上。对于返回新加坡的船舶,驶离上一港口的日期将不被视为船舶的最终离港日期。
(g)船员只有在所有高风险岸基人员完成船上工作并下船后,才能在新加坡加入该船。
(h)必须为到达樟宜机场的登船人员安排迎接服务,以护送他们从登机那一刻起将他们移交给代理商知道上船或到达指定的隔离设施。
(i)从COVID-19中恢复的船员,必须根据最早的阳性PCR测试结果提交其过去对COVID-19的诊断的证明文件。如果阳性PCR测试结果的日期是在抵达新加坡之前的21天或更短时间内,则将不会被批准换班。如果阳性PCR检测结果的日期超过抵达新加坡日期的21天以上,则应遵守上述登船要求。
-下船-
(a)在下船之前的最后21天,船员需要在整个期间内保持健康的良好状态,并且未与任何已知或疑似COVID-19病例接触。
(b)船员在过去21天内必须避免与以前停靠港的岸上人员进行互动。
(c)在下船之前,船员必须获得新加坡医生适合旅行的证明,不得超过24小时。远程医疗可用于获得适合旅行的评估和证明。MPA将接受新加坡医学理事会注册的、符合附件A要求的医生签发的适合旅行的证明。
(d)接受血清学测试的船员应留在船上,直到产生阴性的COVID-19血清学测试结果。
港口海洋通告(2021年第14号)进一步告知:
- 指定新加坡的船员换班候补设施
- CrewSafe认可的设施
- 海洋南码头和西海岸码头的等候区
- 服务提供商为船员换班提供的预防措施
- 航行期间船员的预防措施
- 从新加坡出发前的COVID-19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