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深入整治港口危货作业安全重难点问题
2021年03月29日 13时 中国水运报
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深入整治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聚焦港口危险货物罐区等作业场所,聚焦港口特殊作业违规行为、危险货物经营相关前置手续不全等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整治,进一步加强港口安全管理。
《通知》指出,开展动火等特殊作业违规行为整治,重点排查整治:未按要求开展气体监测、动火分析;未进行作业风险辨识,未逐项落实管控措施;未对参加特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殊作业前未严格履行内部审批手续,或未审批先作业;作业过程中,未指派人员全过程监护;节假日或其他特殊时段,未采取提升审批权限等措施升级管理动火等特殊作业。开展竣工验收和经营许可等手续不全问题整治,重点排查整治: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生效以来,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消防、环保设施等未按规定验收或者备案,违规竣工验收;港口经营许可手续不全,或未满足条件核发许可的;装车台、储罐等未按规定逐个办理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超出经营许可范围和货物种类作业的。开展危险货物谎报瞒报问题整治,重点排查整治:港口作业委托人、水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相关规定向港口企业如实提供身份信息以及普通货物和危险货物(含集装箱货物)信息,港口企业进行装卸作业的;经港口装卸的道路运输危险货物托运人未按照相关规定向港口企业提供危险货物托运清单,或者未按照规定查验危险货物运单等事项,港口企业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行装载作业的;对涉嫌谎报瞒报危险货物未进行检查并向相关部门报告的。开展应急能力薄弱问题整治,重点排查整治:未按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消防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应急预案不完善,未根据作业货种制定针对性处置方案;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泄露、爆炸、火灾等风险事件场景不全面,对风险因素评估不全面;未按规定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培训和实战演练;应急演练现场指挥不当,应急演练记录不规范,且无总结评估。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近一年时间,分为三个阶段:2021年4月为全面排查阶段,2021年5月至12月为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1月为总结巩固阶段。交通运输部将建立季度调度机制,将重点难点问题纳入部年度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各地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年度交通运输领域平安建设考核评价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