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贸区船用燃料油加注安全管理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取得阶段性成效

2020年07月03日 09时 舟山海事局

受国内外新冠疫情、国际油价暴跌以及国际海事组织限硫令影响,舟山船用燃料油市场依旧保持强劲上涨态势,1-5月,舟山实现保税燃料油供应量170.04万吨,同比增长12.61%,实现逆势增长。

  为有效促进国际航行船舶船用燃料油加注产业安全有序发展 ,落实保税燃油“产、运、销”各环节安全主体责任, 2018年9月,舟山海事局联合舟山市发改委等11家单位,在浙江自贸区对从事保税船用燃料油供应的相关行业主体实施信用联合奖惩机制。目前,已在“信用舟山”的保税油联合惩戒专栏发布《保税船用燃油加注失信行为联合惩戒通知书》12份,失信行为34起,涉及23艘供油船舶和17家船舶经营企业,该机制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有效促进保税船用燃油加注产业安全有序发展

  机制运行以来,各职能部门及时推送各自领域发现、查处的失信行为。舟山海事局根据边防部门提供的船舶失信信息,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再次查获相关船舶违法违规行为并纳入联合惩戒范围;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建立供油船准入、退出机制和“白名单”制度,多艘供油船因违法失信被取消保税燃料油供应备案登记“白名单”资格;舟山市市场监督局对推送的联合惩戒对象实施企业评优评先限制,并在“双随机”等监管中予以重点关注。银保监部门将相关惩戒信息推送至银行保险机构,督促其对相关主体审慎介入授信业务,并加强保险承保前尽职调查和理赔调查。多部门信用联合监管推动保税燃料油相关从业主体守法经营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增强,该机制实施以来,保税油供应行业未发生水上交通事故等重大失信行为。

  多元化合作,助力浙江自贸区油气全产业链营商环境大幅度改善

  联合市商务局、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等部门推进对供油企业、供应船舶的经营资格管理。市商务局发布《浙江自贸试验区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经营企业考核暂行办法》,将信用联合奖惩情况作为保税油经营企业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将联合奖惩机制写入《国际航行船舶船用燃料油供应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将供油船的是否存在海事违法行为作为其进入保税油加注“白名单”的参考条件。其中供油船“大东凯6”因1年内存在多次海事违法行为未通过供油“白名单”审核。


 
  有效推进部门间的紧密协同和管理职责深化落实

  该机制的运行为部门间信息共享、监管互动构建了新平台,确保各部门对保税船用燃油加注安全管理的合作更加紧密。同时,舟山海事局、港航和口岸管理局、综保区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创新管理制度,研究制定船用燃油加注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和国际航行船舶船用燃油供应管理办法、保税船用燃料油加注安全管理失信惩戒办法等制度,进一步推进相关管理职责的深化落实。

  来源:舟山海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