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硫船燃纳入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出口配额同步发布

2020年04月29日 11时 隆众资讯


 
  4月28日, 商务部、海关总署《将低硫船用燃料油纳入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0年)》和《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低硫船用燃料油出口配额的通知》同步发布。

  通知显示,为做好国际航行船舶燃料油供应工作, 2020年第一批低硫船用燃料油出口配额作如下安排:

  一、安排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低硫船用燃料油一般贸易出口配额295万吨。

  二、安排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低硫船用燃料油一般贸易出口配额429万吨。

  三、安排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低硫船用燃料油一般贸易出口配额90万吨。

  四、安排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低硫船用燃料油一般贸易出口配额90万吨。

  五、安排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低硫船用燃料油一般贸易出口配额100万吨,由现有国营贸易企业代理出口。

  两份政策相继出台,标志着我国生产的低硫船用燃料油产品,正式纳入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并实行出口配额管理制度。


 
  长期以来,燃料油产品在进出口过程中,依据海关税则号为“27101922”,并未对产品用途及高低硫品质作相关划分。2020年1月22日,中国燃料油出口退税政策正式出台,也并未将低硫船用燃料油作单独区分,而针对的退税对象,明确为海关税则号“27101922”下的“保税用船用燃料油”。

  在2020年全球推行低硫船燃的背景下,中国炼厂2月份开始大批出口低硫船用燃料油,并于3月份实现了国内炼厂的规模化生产,但在相关生产和监管中,仍缺乏相关的配套制度进行监督和管理。

  两项政策发布,将有助于国内炼厂合规生产低硫船燃及出口流程的相关管理,避免市场混乱。政策的发布,给当前的低硫重质船用燃料油一般贸易出口退税流程带来了哪些影响?

  首先,明确了低硫船燃海关编码“2710192210”,将低硫的5-7号燃料油(硫含量不高于0.5%m/m)纳入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这就代表了国内炼厂生产并出口的低硫船燃产品,是需要出口许可证明的。

  一季度,国内炼厂低硫重质船用燃料油产量在90-100万吨水平,据隆众资讯了解,产量仍集中在中石化、中石油旗下炼厂。仅通过舟山港口实现出口通关业务的数量便达20-25万吨水平。而一季度,中国市场供应保税船用重质燃料油的总量在265万吨左右,目前产量已占保税供油需求的36%。而3月份,中国进口保税船用燃料油量仅75万吨左右,同比下滑40%。随着国内产能的释放,2020年国产低硫船燃在我国保税船供油中的占比将持续提升。另外,当前国内生产低硫船燃的炼厂多集中在我国沿海地区,但也有部分炼厂靠近内陆,这就对产品运输提出了较高要求,如何减低成本,同时保障供应量的提升,也成为各炼厂产能能否顺利释放的重要因素。当前多家炼厂已实现了海、陆、铁多联渠道的运输。

  图1 2020年一季度中国炼厂低硫船燃产量


 
  其次,商务部的燃料油出口配额发布,这与国内炼厂成品油出口配额管理制度相当,必须拿到出口配额,才可完成产品出口。2-3月份,国内通过一般贸易出口退税的低硫船燃产品,通关过程中各地方商务厅并未要求出口配额,因此部分地方炼厂也曾考虑生产低硫船燃。尽管市场化发展受阻,但在此产品市场尚未成熟情况下,配额管理有利用主力生产企业合理规划产品发展。

  另外,国内的主力保税供船企业,中石化浙江舟山、中国船舶燃料等多依靠集团公司旗下炼厂的低硫船燃生产供应。配额制度也有利于炼厂进行定向生产及供应有序进行,从第一季度国内保税船供油企业的市场经营情况来看,中石化燃料油公司实现了较大突破,据悉春节前后,中石化燃料油的保税船供油公司--中石化浙江舟山石油有限公司在华南的湛江地区设立了分公司,为后期拓展保税船燃增添了新的供应点。同时,总公司也在各主要港口申请出口监管仓,助力国内炼厂低硫船燃产品出口业务顺利进行。

  图2 2020年一季度中国保税船供油市场份额


 
  本次约1000万吨的出口配额为2020年第一批出口配额,后续商务部将根据国内炼厂生产及出口操作情况,再进行第二批配额的发布。

  据悉,2019年底中石油统筹安排9家炼化企业2020年低硫船用燃料油生产,并确定200万吨供应的总体目标。隆众资讯统计的中石化产能水平目前已达550-600万吨/年。根据目前国内各大炼厂的产能布局和生产情况来看,预计2020年国内炼厂产量可达850万吨左右水平。第一批配额的总量基本可满足国内炼厂的生产需求。

  结语:中国保税低硫重质船用燃料油一般贸易出口退税相政策和相关配套措施已陆续出台,如何抓住低硫趋势下保税燃料油市场机遇,中国正在加速应对。在各项政策保障下,生产、物流、仓储等环节上也快速升级,中国市场份额将不容小觑,助力“东北亚保税船供油中心”早日实现。

  来源:隆众资讯,作者:田秋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