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国际航运公会联合4家政府间国际组织发布防疫指南
2020年03月05日 19时 航运界网
2月27日,航运界网曾独家报道,国际航运公会(ICS)将赴世界卫生组织,会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航运界网获悉,3月5日,国际航运公会在充分咨询了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海事组织(IMO)、欧洲疾病预防控制中心(ECDC)和国际海运卫生组织(IMHA)等4家政府间国际组织之后,重磅推出全球航运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指南(Guidance for Ship Operators for the Protection of the Health of Seafarers)。
该指南载有关于管理港口入境限制的建议,并为海员提供了针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实际保护措施,包括疫情管理计划等。该指南提供的重要信息还包括口岸入境限制、登船前筛查、防疫教育以及面对疑似感染病例应采取的措施等建议。此外,指南就船上海员的卫生措施、管理高风险暴露、病例处理、隔离和清洁、消毒和废物管理提出了直接的建议。指南附有可打印并放置在船上的宣传海报,以及登船前乘客定位表样本和世界卫生组织应对疫情的支持与后勤供应清单。
3月4日,国际航运公会秘书长盖·普拉滕(Guy Platten)专程赴国际海事组织拜访了秘书长林基泽(Kitack Lim),就全球航运业目前面临的困境与挑战进行沟通和协调。普拉滕表示:“由于目前还没有针对新冠肺炎的疫苗,因此所有行业和政府都必须采取适当措施来控制病毒扩散。全球贸易的90%依靠航运完成。我们意识到,在协助解决这一全球健康问题的同时,也有确保全球贸易继续稳定发展的责任。国际航运公会出台这份指南是国际同仁经过认真考虑后通力合作的结晶。该指南涵盖得内容是十分全面的,也是容易理解和实施的。指南为正在应对危机的船东和船舶经营人提供继续开展业务所需的保障和指导。诚然,我们意识到新冠病毒疫情发展依然具有不稳定性,我们将继续与国际机构保持合作,以确保我们的指南符合事态的最新发展。”
航运界网了解到,该指南是为支持所有在国际水域作业的船舶提供最及时和有效的信息,以便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传播。该指南将通过国际航运公会的会员网络分发给海员,也可从公会官方网站(www.ics-shipping.org)免费下载并通过社交媒体进行分享。同时,国际海事组织将把指南作为应对疫情的通函附件发布。此外,国际海事组织鼓励其他航运组织及时发布该指南,以确保其内容被尽可能广泛地知晓和采用。
国际航运公会中国办事处刘洋针对该指南作出进一步解释:“在编制这份指南的时候,国际航运公会除了与上述4家政府间国际组织进行了充分沟通和协商之外,亦得到地中海航运公司(Mediterranean Shipping Company)和威尔森船舶服务有限公司(Wilhelmsen Ships Services)的鼎力支持和建议,目的就是为了能让该指南符合船东和船舶营运人的实务需求。需要指出的是,许多国家目前还没有检测试剂盒,因此很难知道这些国家是否已经有确诊病例。国际航运公会将始终密切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发展,会适时更新指南并对公众及时发布。若中国船东和船舶营运人有任何疑问或需求,欢迎随时与国际航运公会中国办事处联系。”
国际航运公会创立于1921年,总部位于英国伦敦,是船东和船舶营运商的主要环球商会,在涉及航运和贸易等各领域代表超过80%的全球商船队。国际航运公会成员来自世界各国的船东协会,亦包括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香港船东会。基于这种独特的成员组成架构,国际航运公会理所当然的代表国际航运的整体利益。2019年11月20日,国际航运公会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其首个海外办事处——中国办事处,宗旨是“立足香港、服务内地、联系全球”,主要目的是希望与中国航运业界一起,在全球航运事务上,和合共生、交融并进。
国际航运公会涵盖的议题包括:所有监管、法律、贸易政策和技术问题(例如船舶操作、船舶建造和航海安全);环境保护成效(包括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海员雇佣和培训;开发和推广全球业界的典范实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