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出台37条帮扶航运物流企业共渡难关
2020年02月26日 11时 中国水运网
2月24日,南沙开发区口岸办会同口岸部门,出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航运物流企业共渡难关37条措施,在口岸通关便利化方面,支持南沙区航运物流企业共渡难关。
据介绍,在在口岸方面,南沙开发区口岸办设立航运物流企业复工复产口岸便利通关工作专班,落实南沙港口岸经营服务企业作业时限标准,保障疫情期间港口作业正常运行;建立应急防控防疫机制,解决疫情期间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提高政府购买查验服务和航运物流产业扶持资金拨付效率,保障疫情期间企业资金周转正常。
在通关便利方面,南沙海关推行“无接触”网上办理,对防疫专用、捐赠物资,实行“零延时”通关服务;加大创新担保方式推广力度,延长缴税期限,对缴款期限在企业复工日前的税单产生的滞纳金一律免予征收;免除手账册建立担保,延长加贸业务办理期限,主动为手账册企业发起延期;强化冷链物流监管,实现特事特办、即来即办、“货到随验”。
在出入境边防方面,南沙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对于因疫情滞留在境外的中国籍企业职工入境时,提供快速通关服务;对于受疫情影响的入出境船舶,提供“零待时”服务;对于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出入境人员开通“绿色通道”,提供“免排队、即到即检”的快速通关服务。
在海事便利方面,南沙海事处落实有关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审批事权下放措施,保障大型施工项目节后复工复产水上安全,开通防疫物资、民生物资、电煤能源等重要物资船舶运输绿色通道,推广“海事一网通办”、港口建设费网上申报缴费等平台应用,实施“不见面”船员自助任解职登记。
在港务便利方面,广州市港务局海港分局对《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等证书到期的,可暂不换证,实行延长水运证书有效期措施;推行“邮寄办”,拓展“非接触式”网上办理,落实“不见面审批”;继续减免货物港务费和港口设施保安费统筹部分,减轻企业负担。
目前,南沙出台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航运物流企业共渡难关措施取得了初步成效。
据广州海睦贸易有限公司杨军杰经理反映,其公司进口的一箱冻牛肉,受疫情影响,未能按规定在到港后14天内向海关进行申报,按照疫情期间海关相关支持政策,南沙海关给予其减免滞报金3000余元。
据“新泉州”轮(海船,载运货物40917吨)顾问船长反映,2月24日,该船在南沙港有2名海员通过刷脸在船上办理了船员任解职登记,不再像往常一样到海事窗口去办理,这不仅降低了疫情传播风险,也给船舶和船员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据了解,目前已有135名船员享受了南沙海事处“不见面”船员自助任解职登记便利。
据汇洲航运(广州)有限公司黄陈威经理表示,公司水路运输许可证将于近日到期,届时将享受到广州市港务局海港分局制定的疫情期间证书有效期延期措施,有了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有了更坚定的信心。
来源:中国水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