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局实现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首次受理

2019年08月16日 09时 中国新闻网

8月15日,上海某海运公司的徐鹏鸿来到上海海事局政务中心,申请办理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需要出示营业执照原件。海事工作人员主动宣贯告知,新出台的上海海事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办法中,徐先生只需要签订告知承诺书,承诺符合要求,即可不提交原件校核。徐先生表示,这样的政务受理方式非常人性化,为船员和船公司着想,在享受便利的同时自己也会对自己的承诺负责。


企业负责人在上海海事局政务中心办理相关业务。 王子涛 摄

   
日前,司法部印发了《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将进一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作为交通运输部实施证明材料告知承诺制度的唯一试点单位,上海海事局15日实现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的首次受理。这意味着,今后海事业务的“循环证明”“奇怪证明”将被“消灭”。
 
  
据上海海事局政务中心副主任王婕丽介绍,上海海事局辖区试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涉及“办理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等54项业务,“身份证”“营业执照”“船舶检验证书”等38种证明事项。此举是上海海事局贯彻落实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必然要求,是融入上海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切实举措,是提高行政效率、提升人民满意度、体验度的务实之举。
 
  
据了解,所谓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行政机关在办理有关许可登记等事项时,以书面的形式将法律法规规定证明的义务或者证明条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然后申请人书面进行承诺,已经符合这些条件、标准和要求,同时也愿意承担承诺不实的法律责任。这时候行政机关就不再向其索要证明,直接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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