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英国最高法院判決划定不可抗力条款下 “合理努力”的边界
发布时间:2024-11-28 14:48:55 来源:航运界 专家:中国船东互保协会
摘要2024年5月15日,英国最高法院对RTI Ltd (Respondent) v MUR Shipping BV (Appellant) [2024] UKSC18一案做出终审判决,再次反转之前的仲裁裁决和法院判决,认定MUR有权依据不可抗力条款,拒绝接受RTI提出的以欧元支付运费的替代履行方式,这一判决总算为该案件所引起的巨大争议画上句号。

一、案件事实
2016年9月16日,MUR Shipping BV(以下简称“MUR”)作为船东,与RTI Limited(以下简称“RTI”)作为租家签订了一份包运合同(“Contract of Affreightment”)。根据该合同,MUR每月为RTI运输28万吨铝矾土,RTI以美元支付运费。该包运合同基于修改的GENCON,其第36条为不可抗力条款(“Force Majeure”),约定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Force Majeure Event”)时,合同中止。合同第36.3条定义了不可抗力事件,并在36.3(d)约定:“It can not be overcome by reasonable endeavors from the Party affected”。
2018年4月6日,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对RTI的母公司实施了制裁。4月10日,MUR以使用美元支付运费被制裁阻止为由,向RTI发出不可抗力通知。RTI拒绝该通知,提出以欧元支付运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和汇兑导致的损失。但MUR坚称以美元收取运费为其合同权利,其有权依据不可抗力条款中止履行合同,拒绝派船。
二、 仲裁裁决、一审和二审法院判决
在MUR中止履行合同期间,RTI因租入替代船而遭受经济损失。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RTI提起伦敦仲裁,索赔其损失。MUR辩称,依据不可抗力条款,其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仲裁庭经过审理,认为MUR可以通过接受欧元结算运费的“合理努力”(“reasonable endeavours”)来克服制裁的影响,因此不构成不可抗力事件,做出对RTI有利的仲裁裁决。
MUR向英国商事法院上诉,依据Bulman & Dickson v Fenwick & Co [1894] 1 QB 179 (“Bulman”)和Reardon Smith Line Ltd v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Fisheries and Food [1963] AC 691(“the Vancouver Strikes case”)两案,主张“合理努力”并不要求受影响的当事方接受非合同约定的履行。Jacobs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