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中国首代网志】香港政府为航运发展助力财政支持

发布时间:2020-03-17 11:20:14  来源:航运界     专家:国际航运公会(ICS)中国办事处

2020年2月26日,香港特区政府公布了新一年度《财政预算案》。在这份预算案中,特区政府一如既往为巩固香港作为国际航运中心提供财政支援,希望通过修订法例为船舶租赁提供税务优惠,包括宽免合资格船舶出租商的利得税、合资格船舶租赁管理商一半利得税,以及包括海事保险在内的合资格保险业务一半利得税。同时,为吸引更多国际航运业务经营者和委托人落户香港,政府还会继续研究其他税务措施。
事实上,此次预算案是回应过去两年特区政府《施政报告》中提出的有关支持香港航运业发展的多项措施。在2018年《施政报告》中,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用回归20年未有的长篇幅,超过960字,阐述了特区政府在航运及物流方面的施政方向,并提出8项措施支持和提升高增值海运服务发展。
细观当时这8项措施,大方向包括3个方面,分别是(1)採取积极税务优惠措施推动和促进船舶租赁业务和海事保险业务的发展,(2)为海运业和航运服务业在港营商提供政策和监管便利,以及(3)继续推广和宣传海运和港口服务。
 
海事保险
 
为海运、港口和航运服务相关企业提供更有效的税务优惠始终是航运业界人士一直积极呼吁的措施。例如,高端航运服务业的重要一项就是海事保险,包括货物保险、船壳险和保赔保险。虽然香港船舶总注册吨位高居全球第四,但香港海事保险市场只佔到全球海事保险市场份额的1%。同时,国际保赔协会集团会员设在香港的分公司或办事处,一般只是从事理赔业务并进行市场营销,而承保业务大多是在伦敦市场完成。
目前,海事保险业务在税收方面并无特别优惠,适用标准的利得税税率(即不超过200万港元的应评税利润为8.25%;及应评税利润中超过200万港元的为16.5%)。因此,如果能够为海事保险采取8.25%的优惠税率,以香港庞大船舶注册总吨位,以及背靠内地面向东盟的地理优势,加之其他便利营商环境措施逐步落实,势必可以吸引更多海事保险公司赴港兴业或拓展业务。
 
船舶租赁与融资
 
至于为船舶租赁业务提供税务优惠也确是势在必行。为吸引更多飞机租赁公司来港成立业务枢纽,特区政府在2017年通过修改相关税务条例,率先为航空融资租赁推出税务优惠政策。“航运+金融”本就是金融服务业多元化的象徵,也是凸显香港作为国际金融和航运中心地位的标志。事实上,已经有不少航运融资租赁公司已经摩拳擦掌,蓄势待发,只待税务优惠政策落实,即可来港迅速展开业务。因此,如果能以更优惠税率吸引相关船舶融资租赁机构在港设立区域总部,香港打造成为亚太地区船舶融资租赁枢纽将会成为必然。
 
本地及海外人才
 
此外,人才是一个行业能够持续发展的根本。2019年,特区政府加码向“海运及空运人才培训基金”再注资2亿元,希望可以优化多项海运及高端航运服务业培训项目,扩大考试费和实习津贴的资助范围。另外,在2018年9月月公布的“人才清单”中,11项获特区政府认可的人才中有3项与海运有关,包括资深海运保险专才、轮机工程师和船舶管理人才等。
 
航运业骄人成绩
 
逆水行舟的香港航运业在2019年取得了骄人成绩。2019年11月21日,全球最具影响力的国际航运公会(ICS)在香港设立中国办事处,成为这个以伦敦为总部且具有百年历史的全球船东组织的首个海外分支机构。另外,波罗的海航运公会(BIMCO)在12月15日确认会将香港纳入其制定的各项海运标准合同仲裁条款当中,正式确认香港与伦敦、纽约和新加坡齐名的国际海事仲裁中心。此外,香港海事处已经在上海、伦敦和新加坡成立并逐步运作了船舶注册处的海外支援团队,为香港船舶在这几个全球最重要航运中心提供支援服务。这些成就的取得,与特区政府近些年转变角色,在与业界积极合作过程中更多发挥“促成者”和“推广者”密切相关。
《财政预算案》以“一起推动香港向前”作为结语,确是点睛之笔。国际航运公会选择在香港成立其中国办事处,其中一个目的就是希望与香港船东会和其他香港航运业界朋友一道,推动香港海运业集群发展,进而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航运中心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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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国际航运公会

 
国际航运公会是船东和营运商的主要环球商会,在涉及航运和贸易等各领域代表超过80%的全球商用船队。国际航运公会成员来自世界各国的船东协会,亦包括代表香港特区的香港船东会。基于这种独特的成员组成架构,ICS理所当然的代表国际航运的整体利益。
 
国际航运公会涵盖的议题包括:
 
l 所有监管、法律、贸易政策和技术问题(例如船舶操作、船舶建造和航海安全);
l 环境保护成效(包括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l 海员雇佣和培训;
l 开发和推广全球业界的典范实践。
 
国际航运公会中国办事处首席代表刘洋


 
刘洋是国际航运公会中国办事处首席代表,亦是英国希德律师行香港办公室法务总监,同时拥有中国和英国律师执业资格,亦是仲裁员和调解员。刘洋担任的主要社会公职包括香港海运港口局增选委员、香港航空发展与机场三跑道系统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南省委员会委员、香港船东会中国委员会委员、香港与内地法律专业联合会副会长。刘洋在2015年荣膺香港首届“十大杰出新香港青年”称号,2017年入选《劳氏日报》“全球五大新生代航运领袖”,2019年入选《劳氏日报》“全球十大海事律师”,并在2018年和2019年连续两年入选《航运界》“最受航运界关注的100位中国人”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