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港招股说明书现重大遗漏 A股再现“带罪上市”

2012年07月15日 20时 航运界

北京7月13日电(记者 杨波 实习记者 田原)6月25日晚间,证监会预披露秦皇岛港IPO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秦皇岛港此次IPO公开拟发行不超过14.25亿股。募集资金用于新建码头和泊位项目、技术改造和设备购置及偿还银行债务等。

 

但据中国网报道,秦皇岛港原董事长黄建华于2011年因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这一案件正发生在公司IPO报告期内,但本次秦皇岛港招股说明书中对于这一情况并没有任何披露和说明。由于该案件可能会对公司财务数据、治理结构和业绩等产生不确定的影响,秦皇岛港如此避而不谈,可能涉嫌披露不全,是对广大投资者不负责任的行为。继八菱科技之后,秦皇岛港或将再次上演A股“带罪上市”。

 

秦皇岛港前董事长被判死缓

 

秦皇岛港早在2007年就开始谋划上市,至2010年相关材料已上交证监会。而公司的上市进程却因为原董事长黄建华的锒铛入狱而一度中断,直到2012年一季度,证监会的公开信息中才重新出现秦皇岛港的身影。

 

据资料显示,港口主业煤炭货运是黄建华第一“黑金来源”。煤炭经销企业办理货运手续繁琐,收费较高,一些不法分子为简化手续、减免收费、减少煤炭中转损耗等向黄建华行贿,黄为其解决相关问题,并收取巨额贿赂。另外,黄也通过秦皇岛港辅业改制的机会,获得大量不法收入。

黄建华受贿案涉及人力资源调配、港口工程承揽、下属公司股权变动及港口核心业务乃至物流场地的分配等多个方面,覆盖整个秦皇岛港的业务范围,其认定受贿金额高达2023万元。

 

招股说明书讳莫如深

 

有媒体报道:造成黄建华案件性质特别严重的原因在于秦皇岛港相对封闭,追求经济效益而权力过于集中。黄建华作为秦皇岛港第一大股东河北港口原董事长,独揽大权。据资料显示,黄建华受贿案中的行贿人涉及当地电力部门、变电站、电能燃料配送公司以及附属肥料配送公司。

在本次招股说明书中,对于黄建华的说明仅仅是在09年“为明确区分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业务定位、增强股份公司独立性、改善重要领导双重任职的情形”而调离岗位,对其因巨额受贿落马一事只字未提。

 

秦皇岛港理应在上市前对案件细节及涉及各方面情况做出详细说明。黄建华案发生时正值公司IPO报告期内,只有说清楚存在的问题,才能得到投资者的信任,这是融资上市的前提。

 

A股“带罪上市”不乏先例

 

2011年底上市的八菱科技,在初步询价结束后,由于询价机构不足20家,被迫中止发行,成为A股历史上首家中止发行的公司。随后八菱科技二次过会,但临近上市时,再爆出董事长涉嫌职务侵占罪已被立案,刻意隐瞒重大事项的丑闻,再度引发公众质疑。“没有最荒唐,只有更荒唐”,著名财经人士叶檀这样评论八菱科技的上市。此事给中国资本市场带来了巨大的道德冲击,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则认为八菱科技在发行过程中有虚假陈述的行为。

 

然而秦皇岛港似乎有过之而无不及,对如此重大的案件只字不提,是否是对资本市场相关制度和规定的藐视,其性质是否更甚?秦皇岛港IPO之路的继续,或将是对新股市场和中国股市的一次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