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船检通检互认”的“浙江新样板”
2022年03月15日 10时 中国水运网
近日,在江苏润扬船厂船舶靠泊区,泰州交通执法支队船检船务大队验船师对“协强”号散货船进行年度检验后,当天放发了证书。这是自去年长三角船舶通检互认试点开展以来,首艘由泰州执法支队完成年度检验的舟山籍船舶。该创新成果在近日被列入《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自区第八批制度创新成果》。
“往年,船舶年检一般要开回舟山,油费至少要花十几万,如果在营运地进行营运检验,要先向舟山船检申请,再等验船师排班赶过来。由于疫情影响,验船师来去不便,检验成了一块‘心病’。”船东张乐平高兴的说,“今年,我们按照舟山船检的引导,向泰州船检部门提出检验申请,当天就收到了回复,很快确定了检验时间,为我们今年在江苏跑风力设备运输争取了宝贵的时间。”
“随着长三角一体化高速发展,区域内船舶流动性日益增长,船舶检验发证地的地方船检机构前往异地(船舶营运地)进行船舶检验的频次持续上升,由于船检资源十分紧缺,加之疫情影响,导致异地检验周期长、成本高、质量安全隐患大,航运企业获取快速、便捷船检诉求十分迫切。”舟山市船舶检验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
共绘长三角一体化“浙江新样板”,主动先行先试、加快示范。舟山船检聚焦船民、船东急难愁盼,通过创新党建联学模式,与南京船检建立合作关系,逐步验证通检互认可行性。尤其是2021年8月,南京籍运输船“淳凯1”在舟修理,但因疫情影响,南京验船师无法来舟实施验船,船东心急如焚。舟山船检勇于挑担,首次试水“通检互认”,及时为该船完成检验,得到船东热烈点赞,并迅速引起行业高度关注。
舟山船检以舟山和南京合作为蓝本,探索“长三角区域船舶检验通检互认模式”,加大与长三角有关单位沟通协作,联合江浙沪皖有关海事、船检机构共同完善通检互认机制,破除政策壁垒,成功将该模式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之一列入交通强国试点任务。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印发《长三角部分区域实施船舶检验通检互认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通检互认机制。2021年9月27日,被列入首批试点单位的上海海事局、上海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浙江省船舶检验中心(舟山)、江苏省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江苏省泰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安徽省皖江船舶检验局6家单位签订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各试点单位坚持安全便民、先易后难、检验量对等、严守规范等原则,对登记在上海、舟山、南京、泰州、皖江地方船检机构的船舶,优先考虑对两个换证检验周期内、回船籍港不便船舶的定期检验(不包括换证检验)和临时检验实施“通检互认”。
据业内人士分析,该模式不仅实现了长三角区域船检资源共享,缓解了地方船检资源短缺问题,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还打通了防疫抗疫船检“绿色通道”,为增强船民和船企获得感提供保障,为全国通检互认机制奠定基础。
创新试点实施不到半年时间,舟山船检先后帮江苏南京、安徽皖江等地检验了数艘,其他试点单位成功互检20余艘。
据了解,目前舟山船检年检验营运船舶超过3000艘、450万总吨,数量与船舶种类位居全国沿海地级市首位。下一步,舟山船检在落实好“通检互认”创新试点的同时,将进一步探索扩大“通检互认”试点范围,力争将成熟经验在更多沿海城市推广应用。
来源:中国水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