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试点自由贸易港 区域金融风险防控待加强

2018年04月16日 07时 中国经营网


4月14日晚,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一系列推动海南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措施。笔者注意到,《意见》中多次提到关于金融领域的对外开放、深化改革及风险防控等。
 
《意见》指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有效履行属地金融监管职责,构建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体系,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加强对重大风险的识别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严厉打击洗钱、恐怖融资及逃税等金融犯罪活动,有效防控金融风险。
 
《意见》同时强调,在金融创新等方面,探索更加灵活的政策体系、监管模式和管理体制,打造开放层次更高、营商环境更优、辐射作用更强的开放新高地。
 
除此之外,《意见》表明,实行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对外资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围绕金融等一系列重点领域,深化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对外开放,推动服务贸易加快发展,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
 
在谈到区域全面深化对外改革开放的同时,应怎样防控金融风险,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应进一步加强金融基础设施的统筹监管和互联互通,形成集中、统一、高效的金融信息系统,实现跨市场、跨平台数据信息共享是统筹监管、防控金融风险的基础。”
 
同时,地方政府在金融风险防控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目前,我国金融监管体系不断得以完善,但地方政府在金融风险防控中的作用仍有待加强,未来应进一步发挥地方政府在金融监管和风险处置中的作用。”董希淼补充道。
 
另外,在区域金融业对外开放方面,董希淼表示:“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加快和深化,首先将有助于提升资源配置的效率,有利于促进金融法规制度建设,让金融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其次有助于进一步改善金融业的竞争环境,有利于培育形成竞争新优势,促进开放型经济的增长动能转变、发展方式转变,引领区域乃至全国开放型经济的发展。”
 
但值得注意的是,金融业开放不等同于自由化。“不能将金融业开放等同于金融和资本流动的自由化。金融对外开放,不但要‘跑得快’,还要‘走得稳’。也就是说,一定要把握好金融业开放的节奏和力度,防范由此带来的金融风险。”
 
在董希淼看来,区域金融开放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做好顶层设计,合理安排开放顺序;二是加强对金融业开放的监管。要弥补制度短板和监管空白,特别是要加强对跨境资本流动的监测、分析和预警,严防跨境资本异动对中国经济金融稳定带来的冲击。监管机构还要注重学习借鉴国际监管经验和标准,加强与发达国家监管机构交流合作,确保监管能力与开发水平相适应。”
 
除此之外,房地产市场与金融业紧密相连,金融机构在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政策方面发挥着关键的作用。《意见》强调,要制定预案,稳定市场预期,坚决防范炒房炒地投机行为,这对属地金融业来讲既是挑战也是机遇。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有助于大大提升其城市和区域价值,对于海南市场来说,后续投资的机会较大,势必加大各类资源的导入,进而利好商业机会增加,对金融业的发展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越是这样,越要防范炒作,尤其是地产行业方面,要严管购房市场,防范各类投资投机需求的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