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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航远洋拟在香港设立12家子公司

2026年10月14日
国航远洋拟在香港设立12家子公司

航运界网消息,10月12日晚间,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920571,证券简称:国航远洋)发布公告,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议案,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国航远洋(香港)海运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地区设立12家全资航运子公司,完善境外组织架构,支撑新一轮船队扩张战略落地。

本次拟新设的12家香港子公司,注册资本均为10万美元,全部由国航远洋(香港)海运控股100%持股,经营范围均为航运业务,出资方式为现金认缴。

公告显示,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涉及关联交易。议案已于10月8日国航远洋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续仅需按照香港特区法规完成注册登记手续。

国航远洋在公告中阐释,设立12家香港子公司,是落实定增募投项目、实施 “五五” 发展规划、匹配中长期运力扩张计划的必要安排。 首先,本次定增募资项目包含6艘新建船舶,按照国际航运行业通行规则,国航远洋将为这6艘新船分别设立独立单船公司,一船对应一家法人主体。本次设立的12家境外主体中,6家将用于承接募投项目船舶,其余主体作为战略储备,为后续运力扩张预留空间。

其次,该布局是国航远洋落实 “五五” 发展规划的重要载体。规划明确提出优化运力结构、拓展外贸业务、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依托香港航运平台,国航远洋可以统筹境内外航运资源,搭建完整的境外经营网络,提升国际化管理水平,增强企业长期竞争力。

从实操层面看,提前完成单船公司与外贸经营主体注册,能够保障新船交付时,船舶签约主体、融资架构、船舶登记手续同步就位,确保新船按期接船、投入运营。储备额外境外航运主体,也便于公司紧跟航运市场周期变化,灵活把握投资机会,为后续船队扩容、全球航线布局调整留下空间。

这一系列境外主体搭建,是国航远洋突破传统干散货业务边界、多元化布局的配套举措。此前公司披露7亿元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其中6.8亿元投入船舶购置项目,总投资约24.91亿元,建造3艘6.2万吨级多用途重吊船与3艘11.5万吨级LR2远程油轮,剩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两类新船将补齐国航远洋船队两大业务空白。多用途重吊船搭载重型起重设备,主攻风电装备、海工设备、核电大件等超重大件项目货运输,切入高端制造出海赛道;LR2远程油轮可兼顾原油、成品油运输,帮助国航远洋正式进入全球液体能源运输市场,依托油轮业务对冲干散货行业强周期波动,打造 “干散货基本盘 + 特种货、液货增量” 双轮驱动模式,提升船队盈利韧性。

近年来国航远洋持续推进船队结构升级。除本次定增的6艘新船外,公司在芜湖造船厂启动10艘卡姆萨尔型散货船建造,包含甲醇双燃料绿色船型;同时陆续新增超灵便型、海岬型船舶,持续优化现有干散货船队梯队。截至当前,国航远洋自营干散货船共22艘,总运力约170.74万载重吨,客户覆盖国家能源集团、托克、力拓、嘉吉、中粮等全球大宗商品巨头。